一、試講對象
初次開課的教師;
擔任新教學內容的教師🍄🅱️;
已開過課,因教學效果欠佳而停止開課或因其它工作脫離教學崗位三年以上的時間後又申請重新開課者。
二🧚♂️、試講組織
試講教師向教研室提出試講申請😐,試講活動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教研室骨幹教師參加🚴🏼♀️🤡。
三🐭、試講要求
試講教師應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認真備課🙅🏽,並按規定寫好教案🙎🏽♂️。試講內容由教研室指定有代表性的章節💯,其內容不少於2學時,並於試講之前將教案交教研室。
試講按上課常規進行👲。
四、試講評議
評議前先由試講教師介紹授課的組織🪴、構思與體會,並進行答辯,然後由聽課教師進行評議😉。
評議可參照以下幾點進行衡量:
(1)內容安排緊湊,時間分配合理👐🏻👩✈️;
(2)教學目的明確🏄,重點突出,難點講解透徹;
(3)概念表述準確,講課條理清楚;
(4)教學方法運用合理恰當,理論聯系實際,舉例生動貼切;
(5)板書工整或多媒體製作藝術、美觀、布局合理、用字規範🚃;
(6)用普通話講課,語言準確,有較好的表達能力🤷🏼♀️,生動形象,有吸引力;
(7)合理使用教具🖐🏼,示範操作熟練🛁。
試講記錄
試講人:
試講內容:
時間:
地點:
參加人員: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