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0日黨總支擴大會議討論通過)
根據上級文件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教研部實際🧏♂️,製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黨務公開,是指依照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通過一定形式將教研部內有關黨內事務向黨員🥳、群眾公開的製度。
第二條 黨務公開遵循的原則
1.依法依規,科學規範。按照有關法律和黨內法規🔝,明確黨務公開的事項🟧;同時𓀔,按照法規監督黨務公開的全過程🏊🏼,使黨務公開工作規範化⛳️、製度化。
2.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尊重和保障黨員與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堅持實事求是,做到內容真實可信,結果客觀公正。
3.積極穩妥🛠,註重實效🏊🏽。準確把握黨務公開的共性要求和個性特點,增強黨務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4.統籌兼顧,服務發展。黨務公開工作應與黨員、群眾的要求相結合,與黨建工作目標任務等相結合,與部務公開相結合👋🏿,確保黨務公開工作服務於教研部的改革👷🏽、發展與穩定。
第三條 成立教研部黨務公開領導小組🤷🏼,由書記任組長,副書記任副組長,黨總支委員任成員,具體負責領導和執行教研部黨務公開工作🤛🏿。
第四條 黨務公開的內容
1.黨總支決議決定及執行情況。包括: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決定🧗🏻♀️、決議情況;黨總支重要工作部署和階段工作目標及完成情況;黨總支年度工作計劃🦒、總結情況;學校及教研部黨務工作重要活動實施方案🧙🏿♂️🖕🏽、工作進展等情況。
2.黨的組織建設情況👨🏻🎓。包括:黨總支及黨支部機構設置、換屆、選舉及考核評優情況;民主評議黨員情況🧑🏼✈️;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標兵🎀、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評選情況;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𓀕;發展黨員和黨員隊伍建設情況等🪔。
3.領導班子建設情況。包括🤵🏿: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情況👩🌾;議事規則和決策製度情況;黨總支中心組學習計劃及活動開展、落實情況🚶♀️;加強黨支部班子建設的意見和決定等情況。
4.教研部內聘幹部選任和管理情況。包括:幹部的推薦、競聘、考察💱🎯、任用等情況🏸🧑🏿🦰。
5.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包括🫵:落實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落實黨內監督條例、落實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製度🧑🧑🧒、落實領導幹部“一崗雙責”、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等情況🙇🏻;處理違紀違規黨員和幹部等情況。
6.聯系服務師生情況。包括:聽取、反映和采納師生群眾意見和建議💅🏿,幫助師生群眾解決教學、科研🤱🏿🚿、學習、生活困難,化解矛盾糾紛💟,辦理涉及師生群眾切身利益事項等情況🏋🏻♂️。
7.統戰及群團工作情況📎。包括: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黨派幹部培養、推薦、選拔;群團組織獎懲;部門工會、共青團6️⃣、學生會、研究生會等群團組織幹部選任🥨、集體和個人評優評先🕑🖕🏻;教師大會提案落實,工會經費使用等情況。
8.依黨員𓀙、群眾申請🐙,認為有必要公開的不涉及黨內秘密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 黨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1.在教研部內部網站上開設黨務公開欄目公開有關事項。
2.召開相關會議通報黨務工作情況🚝。
3.以文件、黨務公開手冊、簡報、通報等形式公開黨內事務〽️。 根據具體情況,幾種形式可交叉使用👨🌾。
4.在教研部公告欄內公開黨內事務。
第六條 黨務公開的主要程序
黨務公開嚴格按照“擬定公開內容——黨組織審定——第一責任人審簽——向黨員(群眾)公開——登記建檔”的程序實施🧑🏻🔬。
第七條 黨務公開的範圍
結合實際,黨務公開的範圍確定為教研部黨總支和所屬各支部,公開的對象分別為教研部和各支部的全體黨員👌🏻、全體幹部🙆🏽、全體師生👩🏼🦱。對於黨內重大決策🧔♂️🧏🏿♀️,涉及黨員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一般采取僅限於黨內或先黨內、後黨外的順序進行公開。
第八條 黨務公開的時限
可根據公開內容,分定期公開、逐段公開和隨時公開。對於重大或復雜性的問題,應根據公開後反饋的意見進一步完善⇾🪛,必要時再次公開👩🏽🎤。其中:
1.定期公開的內容主要指組織機構設置和黨員分布情況、班子成員職責分工、黨員年度評議考核以及黨建工作計劃部署等黨組織的有關日常性工作🧩。公開時間一般為年初🍟、年中和年末。
2.逐段公開的內容主要指黨組織工作目標進展情況以及階段性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等。公開時間根據公開內容情況確定,一般為階段性工作完成後立即公開🫳🏿。
3.隨時公開的內容主要指黨組織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上級黨組織要求公開的相關內容𓀇、組織活動開展情況和各黨支部自身建設的有關工作,以及其它需要公開的臨時性工作內容等💪🏻。
第九條 黨務公開目錄的編製
召開專題會議,教研部黨務公開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各支部書記參加,研究討論並根據實際情況製定教研部黨務公開目錄👨🏻🦰😢。其中,各黨支部的黨務公開事項由支部按照黨總支的總體要求自主製定,報教研部黨務公開領導小組審核。(教研部黨務公開目錄附後)
第十條 意見收集和反饋
黨總支要認真收集各支部和黨員對黨務公開情況的意見和建議,並整理歸類,及時做出處理或整改🧡🏋🏿♂️,並將處理或整改情況向提出意見的支部和黨員反饋💁🏽,必要時再次公開。同時,對意見和建議的收集、辦理及反饋情況要認真登記👩🏿🚒𓀂,詳細記載。
第十一條 嚴格考核機製
黨總支把黨務公開工作納入各黨支部書記年度述職評議考核工作的內容,作為評選黨建工作先進的重要依據。黨總支黨務公開領導小組全程監督各黨支部黨務公開工作,對不按規定公開和公開工作走過場🦹🏽♀️、敷衍塞責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 歸檔管理
對黨務公開的內容和相關資料🌽,待公開結束後🏋🏿,由黨總支幹事負責進行整理💂🏿♀️、分類🖌、歸檔保存,並認真做好管理與利用工作。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教研部黨總支會議討論通過之日起實施🤹♀️,由教研部黨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解釋。